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部署,促进我市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我市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经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大名品”、“5强企业”、“5佳创新企业”及“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一)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大名品”认定活动;(二)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强企业”认定活动;(三)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佳创新企业”认定活动;(四)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活动。
二、活动时间及步骤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6日。
(一)第一阶段:发动申报(10月16日至10月26日)。发布申报指南,广泛宣传,动员全市从事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的企业及村(镇)积极参与认定活动,其中申报过2020年度云南省“10大名品”、“20佳创新企业”和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企业和村(镇)原则上全部参与此次认定活动。参加“5大名品”和“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的企业和村(镇)填写申报书向所在地县(区)农业农业局进行申报;参加“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工信局进行申报。由县(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牵头,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涉黑涉恶、食品安全、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合规用地、工资保障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查,并于2020年10月26日前汇总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二)第二阶段:评审评定(10月27日至10月29日)。由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丽江市绿色食品“5大名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丽江市绿色食品“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丽江市“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分别提出“5大名品”、“5强企业”、“5佳创新企业”、“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向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初选名单中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主体,按规定取消评选资格,依次递补后一名参评主体。
(三)第三阶段:公示表彰(10月30日至11月6日)。由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将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分别授予“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大名品’”、“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强企业’”、“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佳创新企业’”、“2020年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个一村一品’村(镇)”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参加表彰活动(颁奖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机构
(一)主办单位: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四、申报条件
(一)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大名品”申报条件。
1.绿色有机。产品在丽江市境内生产,食用农产品至少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GAP或HACCP认证其中之一。
2.优质安全。申报主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规范运行,产品具有自主有效的注册商标和规范的包装、标识,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生产过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建立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制度,产品质量可追溯。
3.市场认可。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批量生产和销售已满三年,品牌知名度较高。
4.合法合规。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主体近2年内发生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丽江市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从事果蔬及坚果加工业、营养及功能性食品制造业、肉类食品加工业、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鲜花制品业、酒及饮料制造业等,其产品达到绿色有机、品质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在从事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领域内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工业企业。“5强企业”为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佳创新企业”为具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工业企业。
基本条件如下:
1.主体资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工业企业。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发展要求,主业突出、行业地位领先,具有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2.创新能力。能可持续发展、具有高成长性,其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市内领先。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优先纳入。
3.行业地位和经济效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行业中市内排名靠前;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增速原则上不低于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经营管理水平。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无失信行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
申报企业发生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的,不得参与认定。
(三)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条件。
1.主导产业突出。示范村(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镇)农业经济总收入5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户占村(镇)农户总数的40%以上。
2. 带农增收效果较好。主导产业为种植业、养殖业的示范村(镇),村(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本县可支配收入的1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示范村(镇),村(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所在县(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品牌影响力较大。示范村(镇)主导产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乡村休闲、文化传承等产业除外);主导产业为种植业、养殖业(花卉等非食用农产品除外)的示范村(镇),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之一。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省级以上名牌认证的村(镇)优先考虑。
4.组织化水平较高。示范村(镇)必须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村(镇)从业农户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与龙头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超市等有效对接,或开展电子商务营销的村(镇)优先考虑。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认定活动是推进丽江市农产品品牌化发展、促进绿色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打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有效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定专人、定责任,抓紧落实。
(二)规范实施。活动承办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整个认定活动程序规范、全程透明、结果阳光。各参评主体要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者,将依法依规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泛参与。通过广泛的宣传造势,动员全市从事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企业及村(镇)积极参与认定活动。通过科学的指标、规范的流程、阳光的操作,切实把最优秀的农产品品牌和加工业企业认定出来,树好全市“绿色食品牌”打造的典型,推动我市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有效促进我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发展壮大。
丽江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白华 13688772423 市农业农村局
熊永耀 13988867526 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