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丽江市
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15人)
1. 本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代表3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聘请公证机构监督)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燃气企业邀请燃气行业代表参加。
2.燃气企业代表 3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聘请公证机构监督)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
3.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3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聘请公证机构监督)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3人。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3人。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5人)
听证旁听人5人,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未被选为听证参加人的公民代表中随机抽取,名额不足的,由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荐产生。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于2020年9月24日至10月8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向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采访报道听证会的书面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采访报道媒体名单。
四、公民代表、燃气企业代表、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本次听证会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中的公民代表、燃气企业代表、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可于2020年9月24日至10月8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向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报名的具体方式
1.现场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10月8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人员,请从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下载《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与身份证复印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zgcghglk@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08:00时至10月8日23:59时。
3.传真报名。通过传真报名的人员,请从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下载《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并逐栏填写后,于9月24日至10月8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0888-5162146。
(二)报名的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0年10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并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上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相关资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推荐产生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报名地址: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江市古城区象山路254号)
邮编:674100
联系人:和仙超 徐晓义
联系电话:0888-5158854
传真:0888-5162146
电子邮箱:szgcghgl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
《丽江市中心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年)》听证会
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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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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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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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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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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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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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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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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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
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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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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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 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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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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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